由内地入境澳门人员持有的核酸检测证明在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
新华社澳门5月16日电(记者郭鑫)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6日表示,经澳门和珠海两地政府沟通协商,为保持两地政策执行的一致性,自17日早上6时起,所有由内地入境澳门的人员,所持有的核酸检测采样证明须在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,且有效期为7天。
应变协调中心表示,如果没有核酸检测采样证明,内地雇员不能入境澳门,澳门居民和旅客则须安排接受核酸测试,并在采样后的24小时内在指定地点进行医学观察。如果持有核酸采样证明但采样未够24小时,特区政府卫生局会发出指引,要求其在指定地点进行医学观察,直至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。
澳门已连续38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16日再有1名患者康复出院,累计已经出院44例,还有1名轻症患者住院治疗。 (window.slotbydup = window.slotbydup || []).push({ id: "u5981866", container: "_kaqw1o7bid", async: true });[img]//cpro.baidustatic.com/cpro/ui/c.js" async="async" defer="defer" >